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contentstart
季远山喝酒,十年如一日的喝,是个老酒鬼。
脾气不好,很差,很暴躁,动不动就拿季深秋撒气,但是季深秋没办法,他小时候就没了妈,亲戚也很少走动,他几乎就这么一个亲人。
他回到家里,季远山已经睡了,地上都是散落的酒瓶子要他收拾,他走路慢,弯腰也不方便,但都已经习惯了。
他收拾好房间,洗澡,躺在床上时又想起程煜行来。
他的生活很单一,无趣,他大学读了两年就辍学了,因为没有钱也没有精力再读,大部分时间都在打工,就像程煜行问的那样,这么多年都在打工吗?是的。
他望着外面透进来的月光,心底浮现出一丝丝甜意。
他没什么开心的事,但又遇到了程煜行让他一整天的阴霾扫空,心底愉悦。
他和程煜行有过两段故事,当然不是想象中的那种浪漫的谈情说爱。
第一段是在他很小的时候,和他这条腿有关。
那天季远山喝的很醉,在外面和人大吵一架,回来怎么看他都不顺眼,骂骂咧咧的,后来就开始打他,手边有什么就抄起什么往他身上砸,最后搬起椅子砸他的小腿。
他那时候几岁来着,十四还是十五,他记不清了,只记得腿上几乎麻木的痛感,他拖着腿往外跑,就撞上了程煜行。
程煜行比他小四岁,被他撞的后退一步,穿着一身干凈整洁看起来价值不菲的衣服,在这个破旧的巷子里格格不入。
他们对视几秒后就抓起他的手跑了,他们跑过两个拐角,把季远山可怕的咒骂和脚步声甩在身后,那张干凈的小手捂着他的嘴巴,在他耳边低声说:“嘘,别怕。”
当然,到了晚上程煜行就走了,他也回了家,没有避免后面的毒打。
但人就是这样,在你最害怕,最崩溃的时候,无论是谁握住了你的手,都会对他念念不忘,以至于过了六七年,季深秋二十了,还记得这个人。
他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感情,喜欢,感激,又或者从那时起就把他当成了救世主。
他记得程煜行身上好闻的味道,记得他干凈的眼睛。
所以,当他在打工的奶茶店第一次看见程煜行的时候,就想起来了。
只不过程煜行不记得他。
第二段的故事就没有第一段那么纯粹美好了,甚至还有一点糟糕。
程煜行上高中时是个少爷,他那时候就一米八几,眉目俊朗,气质非凡,还有种天生骨子里带的傲气,一蹙一笑都撩的人内心涌动,他那时候出名的厉害,连隔壁大学的学姐都要来跟他约会,季深秋就是那所大学的。
当然,能跟他相提并论出名的,季深秋也能算上一个。
也是因为漂亮。
当然,除了漂亮,还因为他是个瘸子。
contentend
赶紧动手帮忙收拾。两人忙活了大半个小时,扫了地,擦了床,把破洞用木板钉上,好歹像个能住人的样子了。孙二狗累得直喘,他毕竟刚恢复,还有点虚。恩公,你先歇着,我也得回去再调理调理,刚才那颗丹药只是应急的,还得打坐恢复。孙二狗说着就要...
您给我说说外面的情况呗?听您这话,好像挺危险的。大爷?老乞丐瞬间炸毛,噌地一下坐直身子,指着自己的鼻子吼道,谁是大爷?我才五十出头!头发还没白全,你哪只眼睛看我像七八十的老头?小子,你是不是皮痒了,想找揍?顾闲嘴角抽了...
一掌差点没把桌子给拍碎,愤怒的林宇失去了思考,反手就给这个作品举报了,还将自己的创作手稿上传到平台作为佐证,可平台只将举报信息转发给了该书作者,仅提示对方处理相关问题,没有任何实质性动作。举报后,林宇满心愤懑,手指在屏幕上狠狠点了几...
眼眶通红地看着保镖。好!你们告诉顾言,这是他逼我的!没有他,我林婉照样能在娱乐圈横着走!她踩着高跟鞋,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别墅区。当天下午,林婉的微博更新了一条动态。有些人的控制欲真的让人窒息。离开错的人,才能拥抱真正的自由。配图...
不仅仅是因为我是祭品,更是因为我身上有当年打断祭典的苏家血脉,还有这枚镇祭铜钱,对不对?我摸出怀里的铜钱,放在掌心,金光与血纹交织,透着一股奇异的力量。是。陆沉坐在我对面,神色认真,苍狼的残魂被封印百年,早就急着重生,它需要...
慢慢变成嗯还行知道了。他打过去的生活费,她起初推拒,后来也收了。去年她生日,他咬牙用攒了三个月的钱,托跑上海专线的司机捎去一个最新款的手机。她收到后打电话过来,说谢谢,太破费了,下次别买这么贵的。语气温和,但隔着电波,他...